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与其他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共同构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2019年12月1日上线以来,为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开展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省平台系统整合不够、业务流程不优、数据共享不足、基层应用不广、用户体验不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