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
2023-10-10 16: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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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批复》(云编办〔2021〕19号)成立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主要负责楚雄州内国高、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及九个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超限检测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依法查处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权限范围内楚雄州(市)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涉路违法行为。

2.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3.承担应急保通、运营安全检查及相关服务设置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4.负责楚雄州行政区域内国高、国道、省道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楚雄州行政区域内超限检测站的管理、检测工作。

7.负责车辆通行费监督检查和打击偷逃通行费工作。

8.负责楚雄州行政区域内公路服务设施的监督检查,通过“12328”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公众的涉及支队职责的投诉、举报。

9.受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承担楚雄州行政区域内公路运营管理(养护生产除外)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机构改革原因,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的内设机构尚未完成设置,目前无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党建为引领,以作风为抓手,全面履行好各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抓队伍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引导,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强化培训学习,提高路政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刻领会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2.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履职尽责依法治路。

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交通执法管理的体制机制,增强履职能力,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路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继续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安全检查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基层大队履行好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力保监管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继续指导监督各大队加强公路安全巡查治理工作。特别是桥梁、涵洞、隧道及周边安全区以及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平安建设领导组织和规范体系,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等责任制度建设,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加强做好各项排查工作和各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大涉恐涉稳隐患排查力度和化解力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维护单位安全和谐稳定。

4.继续加强应急防范管理,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强化应急培训以及应急演练工作,完善预案机制,深化“一路三方”联勤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高指挥调度能力和突发事件报送效率。

5.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持续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贯彻落实好支队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委班子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党的战斗力。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建设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

6.以严风肃纪为关键,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持之以恒反“四风”,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责任,实现业务工作与廉洁自律工作同部署、同责任、同考核。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支队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加强对大队(中队)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及相关人员的监督,做好对支队公务用车管理、行政执法等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党员干部纪律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7.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各项工作措施深入落实。

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资财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持续抓好工会、退休管理、节能减排、文秘、国家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0人。在职实有1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5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775,487.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355,813.8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419,673.73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3,476,487.54元、增长77.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3,771,813.81元、增长94.43%,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2022年由于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中先按70%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年初基本支出数字较小;二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人员、车辆整合,将原属于高速支队管理的一个高大队按行政区域划归楚雄支队管理,人员增加了35人,车辆增加了26辆;其他收入减少295,326.27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其他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355,813.81元,其中:本年收入28,215,813.81元,上年结转收入14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15,813.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771,813.81元、增长94.4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由于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中先按70%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年初基本支出数字较小;二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人员、车辆整合,将原属于高速支队管理的一个高大队按行政区域划归楚雄支队管理,人员增加了35人,车辆增加了26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775,487.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355,813.81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9,813.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94,013.81元、增长66.7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由于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中先按70%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年初基本支出数字较小;二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人员、车辆整合,将原属于高速支队管理的一个高大队按行政区域划归楚雄支队管理,人员增加了35人,车辆增加了26辆;项目支出4,38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2,800.00元、增长50.04%,主要原因是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楚雄支队新增协管人员85人,协管人员经费纳入项目支出管理,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7,82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3,354.8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61,481.7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11,533.9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6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2,148,367.0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协管人员费用、执法工作建设、应急保障、执法安全、应急消防专项等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78,656.16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0,747.67元,较上年增加529,347.67元,增长85.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50,747.67元,较上年增加529,347.67元,增长85.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0,747.67元,较上年增加529,347.67元,增长85.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

增加的原因:因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车辆整合,将原属于高速支队管理的一个高大队按行政区域划归楚雄支队管理,车辆增加了26辆,导致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行执法局楚雄支队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履职目标和项目特点,2023年按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列举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协管人员专项经费:通过项目的实施,缓解公路里程数日益增加和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管理压力,减轻一线执法人员老龄化以及人员缺口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促进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保障辖区内公路的安全、畅通,方便民众出行和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对公路的损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用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获得的除省本级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级财政拨款收入。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为一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资产总额22,634,454.39元,其中,流动资产2,729.90元,固定资产17,548,262.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83,461.5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3,535.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7,229.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243,129.22元,其中出租资产1,515.3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43,129.22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