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在主题教育中持续深化“交通执法效能大提升”专项行动,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等要求,结合交通执法工作实际,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违规饮酒的“八条禁令”》,全面禁止交通执法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在全系统狠刹不良饮酒风气,促进全省交通执法队伍作风大提升。
三、严禁在担负值班备勤、治超值守、应急保通、公务出差、抢险救灾等任务期间饮酒。五、严禁在执法工作前12小时饮酒或者饮酒后执行执法公务。六、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饮酒。
“八条禁令”的出台,将持续深化全省交通执法系统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确保“八条禁令”实施,省交通执法局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因为违规饮酒引发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供稿:省交通执法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