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约谈全州问题突出网约车企业

文章来源: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10-20 19: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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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网约车企业安全监管,落实网约车动态监督管理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0月17日,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约谈州内15家问题突出网约车企业。州交通执法支队分管领导林鹏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许建国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红河州交通执法支队蒙自、个旧、开远大队分管领导参加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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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全州网约车行业安全监管、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和违规经营情况。
会议指出,网约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网约车动态监管不到位是当前网约车行业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州县两级交通执法机构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集中组织开展网约车行业监管,重点排查整治网约车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线下揽客)、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下单、线上和线下网约车驾驶员不一致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接打手持电话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网约车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围绕网约车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从源头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紧抓违法违规驾驶及经营行为,切实落实“发现、处罚、通报、整治”全链条安全闭环管理,实现隐患动态清零、滚动清零;二是要落实企业动态监管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对网约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接打手持电话等不安全驾驶行为,企业要进行预警提示,及时记录、报告、纠正和制止,并及时对违规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罚;三是要及时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推送、抄告的安全预警提示,坚决防止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运营;四是要建立网约车不安全驾驶行为的举报机制,接到举报后要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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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约谈的网约车企业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并表态将严格按照本次约谈会提出的要求,立即开展企业自查整改,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落实好相关管理要求,切实提升网约车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共同促进网约车行业安全平稳运营。

(供稿: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曹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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