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规定》“紧箍咒”,扬“清风廉韵”满乾坤——大理支队党委中心组学习新年第一课从遵规守纪抓起

文章来源: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1-19 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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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上午,省交通执法局大理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1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保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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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学习,当好“传声筒”。支队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此次学习会议。会议由支队长刘剑中主持,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步进行,支队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会,各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在驻地以视频形式参会,确保全员参学。刘剑中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学,躬身力行、率先垂范!党员干部跟进学,以身作则、比学赶超!
进行领学,当好“播种机”。刘剑中在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领学《条例》《规定》,并强调,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我们面向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外塑形象内强素质,要以《条例》《规定》为准绳,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积极主动,敢于担当,保持清正廉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才能为交通运输执法事业作出更积极的贡献。
加强促学,带来“及时雨”。全体干部职工在积极自学的基础上,通过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交流,更加深入了解了《条例》《规定》,并积极进行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新年伊始支队给我们送上廉政大餐,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令行禁止、有令必行,争当一名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人。
做好督学,发好“动员令”。刘剑中强调,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要及时跟进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增强《规定》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纪委办和组织人事科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和执行《条例》《规定》的监督检查,让全支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供稿:省交通执法局大理支队高速二大队二中队 白如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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