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支队六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
省交通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5-31 0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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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昭通支队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自2009年首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以来,昭通支队已连续六届获此殊荣。

在省交通执法局的领导下,昭通支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精神文明建设与交通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科室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进程中,始终践行执法为民的初心理念,聚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全力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此次能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既是对昭通支队既往工作的认可,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激励。昭通支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全体交通执法人员的文明素质。在交通执法实践中,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方法,优化监管服务流程,提升执法水平,为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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