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车牌为桂B****2的货运车辆强行冲卡驶入罗八高速公路,但它的违法行为并未得逞。省交通执法局曲靖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接报后,联合辖区公安、公路经营单位,迅速将该车查获。

经过磅确认,该车车货总重高达120.75吨,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大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完成了货物卸载与行政处罚。然而,案件的处置并未随着罚单的开出而终结。执法人员在思考,这辆广西籍车辆的源头在哪里?所属企业是谁?如何防止其在他地继续违法?
打破壁垒:一次主动通报推动“一超四罚”跨省落地
“一罚了之”无法根除超限运输的顽疾,源头管控与区域协同同样重要,高速公路二大队主动突破了属地管理的局限,在案件处理后第一时间将该超限车辆的详细信息、违法事实及处罚结果,通报给毗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七支队第八大队。
收到信息后,广西交通执法七支队八大队启动源头核查,锁定广西某物流有限公司及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并对涉事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实现“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装载企业”全链条追责。
这一系列举措,是两地落实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及“一超四罚”,从文件要求走向跨省实践的关键一步。通过这次信息共享,两地执法部门协同追溯源头装载企业、违规运输企业等责任主体,实现对违法运输行为的“全链条精准打击”。

从个案到机制:一场座谈会构建“四位一体”协作框架
个案协作的成功,催生了制度性建设的刚性需求。4天后,高速公路二大队与广西交通执法七支队八大队联合召开了交通行政执法协作座谈会。
这次会议将一次临时的跨省通报,固化为一项长期的、可操作的协作机制。双方在信息共享机制化、执法联动常态化、案件协查精准化、经验交流定期化等四个方面达成共识。两地执法关系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共建”转变,为处理类似的跨省违法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

启示与展望:从“末端查处”到“源头共治”的治理变革
此次由一辆“百吨王”引出的深度协作,是区域交通执法理念的一次升级:通过打破信息孤岛,整合执法资源,将治理重心从省界关口的“末端查处”,前移至对车辆、企业、装载源头的“跨省共治”。
这种由“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的转变,不仅显著提升了滇桂毗邻区域的执法效能与威慑力,也为构建更广泛的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目前曲靖支队已将这一协作模式复制到与贵州的执法联动中,滇桂黔三省区已共享超限车辆信息并联合查处跨省违法运输案件10余起。跨区域执法协作的深化,正在让“治超”从“末端拦截”转向“源头共治”,为区域公路安全筑牢“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