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至17日,保山市与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在腾冲召开。两地支队和大队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交通执法局副局长王雪松受邀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
会议围绕破解跨区域执法协作难题展开,审议通过了《保山、德宏两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协作实施方案》,共同签署了《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协作协议》。

两州市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的正式建立,是贯彻落实全省道路运输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区域一体化监管能力、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标志着区域执法协作进入常态化、制度化运行新阶段。会议期间,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了腾冲大队“四基四化”建设,实地演练了毗邻县区打非治违区域执法协作以及夜间协同联合治超执法工作,既研讨了区域协作的机制和方法,又强化了协同执法实战,是一次难得的交流提升机会。
两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实施方案》《协作协议》审议签署后,将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紧密、常态治理”为目标,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络、协同指挥和应急联动机制,重点在案件协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深化合作,特别是将“两客一危”、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高频违法场景纳入协同监管范围,推动执法资源整合、效能提升。
王雪松副局长在会议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两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在区域协作执法上的积极探索和开拓创新,也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服务大局,站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高度来推进区域执法协作;二是深化“行业+执法”融合,以执法数据支撑行业治理;三是构建覆盖“监管—执法—信用”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探索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四是强化数字赋能,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智能模型提升智慧执法水平;五是统筹安全与发展,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六是加强执法队伍联合培训和履职保障,确保协作机制持续健康发展。

两地签订的区域协作协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协作经验。省交通执法局将持续加强跟踪指导,总结推广,为今后开展交通执法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提供示范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