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批复》(云编〔2021〕19号), 成立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主要负责保山辖区内国高、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及三个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超限检测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宣传贯彻公路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涉路违法行为;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承担应急保通、运营安全检查及相关服务设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管理,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完成省交通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委办公室、资财审计科、执法监督科、法制科、应急指挥中心;6个下设机构,分别是:隆阳大队、腾冲大队、龙陵大队、施甸大队、昌宁大队、高速公路一大队。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作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5年末其他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9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厅党组、省执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保山支队领导带领干部职工以扎实开展紧紧围绕主业主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保山支队树立严格意识、体现责任担当,强化看齐意识、加强统筹安排,坚决贯彻省交通运输厅、省执法局的决策和部署,努力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和公众服务能力,整个支队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工作理念、管理意识和创新意识发生了全新的变化,为推动云南执法工作的跨越发展夯实了基础,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如下:
1.深化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推进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抓实抓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百日攻坚和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和案卷评查2次,创新开展“自查+交叉评查+集中审核”模式,通过经验交流、问题共研提升整体案卷质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以定期检查结合抽查强化内部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开展监督检查4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7人次,办理超限运输、涉路执法类投诉举报事项4起,依法开展调查处理4起,办结4起,回访满意率100%。构建分层培训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主题的线上专题培训,覆盖支队107人;邀请党校教授专家开展专题授课6场次,确保执法人员年培训时长60学时以上,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近三年入职人员业务实操培训2期3轮次;组织2批共17名新入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证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率100%。推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用科技装备助力现场执法,96名执法人员注册“云执法APP”账号,47名执法人员开通VPN账户,实现执法人员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对象的信息互验。
加快四基四化建设。加大基层站所投入,升级改造,统一6个大队3个超限运输检测站外观标识,推进执法办案功能室建设。年内完成昌宁大队标准化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工作,新增办案大厅、询问室、案件评查室、矛盾调解室、执法装备室等功能区6处,统一规范外观标识,并配备高清监控等先进设备,为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交通执法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为交通执法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共张贴横幅标语、制作展板37条(块),发放宣传册10700余份、电子情报板发布宣传标语13条,解答群众疑惑210条、帮助人民群众165人次。
2.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不断提升交通执法治理能力
强化行政执法和路域环境整治。加强公路巡查,加大路域环境整治,督促“绿美交通”建设,扎实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通过交通执法监管,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发挥应有的效能。全年开展路政实地巡查2604车次、电子巡查2114人次,巡查总里程657495.75公里,发现并纠正公路服务设施相关问题635个(处),依法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84件,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27件,免罚金额8350元;调查处理路产损坏赔偿案件220起,挽回路产损失1033460.3元。整治泼洒污染120起、平交道口18个、非公路标志917块、摆摊设点359起、挖掘埋设6起、桥下空间32起、乱堆乱放219处、损坏公路201起、倾倒垃圾7起、损坏行道树11起、挖沙取石2起、堵塞水沟14起、其他违法行为66起。完成“三类大件”现场核查22起,高速公路一大队为百米风电设备叶片运输护航21趟63车次,得到企业高度好评。
加大治超执法力度。开展“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测货运车辆39.54万辆次,检出超限运输车辆1350辆次,查处“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5辆次,监督卸载货物1.29万余吨,查处冲卡拒检车辆49辆次(移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12起),向地方交通执法支队抄送超限运输违法信息1350条,开展多部门联合治超50次,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监管1020次,出口复核监管1012次,查处超限货运车辆16辆次。
加大执法为民力度。切实加强涉路施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办理省级涉路施工行政许可事项20起,完成涉路施工作业验收11起,高速公路涉路施工项目备案审查116起。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企业安静期”制度,打造交通运输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枫桥式”交通执法新模式,积极开展“基层站所开放日”21次、“大队长接待日”36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8条,办结率100%,昌宁大队邀请人大、群众、交通局等10余家单位代表开展“双日”活动,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各大队在执法窗口设立“便民服务岗”提供法律咨询和文书指导等服务,为群众解决执法相关问题20余件。持续做好服务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的监管工作,全年开展高速服务区监督检查7434趟次,发现问题635处,现场整改632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围绕春运“暖冬行动”“学雷锋”等主题活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服务时长超1800小时。在超限运输检测站、停车区设立“青年志愿服务岗”,提供咨询引导、帮扶救助、普法宣传等服务,累计服务超800人次。以实际行动心,收到企业和群众赠送的锦旗三面。
3.严守安全底线,全面排查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增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能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支队党委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队务会议研判安全生产工作7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2次,组织召开支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5次。
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强化公路突发险情研判和应急处置保障。全年配合公路运营单位和养护部门清理坍方42处、水沟堵塞18处、清理落石24处、公路边坡坍方保通23次。消除腾冲大队出租资产消防安全隐患1起。
增强安全生产排查治理能力,以持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88次,排查出安全风险隐患48个,整改完成39个,其余9个隐患已通报公路养护部门协调处置。
增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能力,突出长大桥隧、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全年配合省局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2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4次,重点领域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
增强安全生产风险应对能力,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预警研判机制及应急处置预案体系。依规启动防汛响应3次,参与汛期公路阻断应急处置11次,组织或参与应急演练8次。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组织开展应急值班工作培训2期,报送《交通运输应急工作专报》7期,《内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报》1期,受理并规范处置12328热线投诉举报2起,市交通局转办工单8起。
4.持续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核算,提高支持保障能力
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省局要求,统一核算,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一是严格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确保“双财务管理制度”、“双核算基础”、“双会计分录”、“双会计报表”做好当年单位会计信息对接工作,确保持续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二是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资财审计科按照省财政厅的核算要求,录入了保山支队2026年新账务数据,认真做好了单位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的核算,使保山支队各项财务系统得以正常运转。同时按照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2026年继续对下属6个大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支持保障能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22882964.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82964.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78779.62元,增长6.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78779.62元,增长6.41%;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无相关变动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正常增长和新进人员增加18人,新进人员工资正常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22882964.87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5803.31元,占总支出的85.81%;项目支出3247161.56元,占总支出的14.1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78779.62元,增长6.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28049.71元,增长10.27%;项目支出减少449270.09元,下降12.15%;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相关变动情况。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正常增长和新进人员增加18人,新进人员工资正常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项目预算专项资金收入规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35803.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03736.79元,占基本支出的90.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2066.52元,占基本支出的9.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7161.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人员支出经费1361836.56元,主要用于聘用其他人员劳务费支出。
协管人员专项经费499304元,主要用于聘用协管人员劳务费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
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管理运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366421元,主要用于治理超限超载运维支出。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专项经费196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物业管理费运行的维修维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82964.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78779.62元,增长6.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985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18人,正常增加当年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693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9%,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18人,正常增加当年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32267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3%,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18人,正常增加当年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349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8%,主要用于单位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1358.71元,决算为747789.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573.87元,下降2.68%。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1358.71元,决算为747789.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573.87元,下降2.68%;公务接待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1358.71元,支出决算为747789.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573.87元,下降2.6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1358.71元,决算为747789.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573.87元,下降2.68%;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公路巡查、巡逻、公路保通,机构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资产总额6363090.9元,其中,流动资产328391.67元,固定资产4590772.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43927.1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911.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9100.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8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02项,账面原值2023613.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600元;出租房屋3178.26平方米,账面原值4028439.6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11008.8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612.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433.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179.1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1.云南省交通运输綜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5年度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