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2-19 1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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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批复》(云编〔2021〕19号), 成立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主要负责普洱市内国高、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及四个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超限检测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公路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涉路违法行为。

2.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3.承担应急保通、运营安全检查及相关服务设施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管理,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5.完成省交通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委办公室、法制科、资财审计科、执法监督科、应急指挥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普洱支队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提升党建引领力。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常态化抓牢政治思想教育,突出政治“引航”,监督“护航”,服务“助航”,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厚植交通运输执法可持续发展根基。

二是着力推进“四基四化”建设进程。聚焦法治建设、岗位主责和能力提升,集中资源,自力更生,线上、线下齐发力,多种渠道推进法制教育和综合业务培训,促进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结合支队内控体系建设和制度化建设工作,推进制度建设精细化进程;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快基层站所外部形象执法标志标牌及内部制度上墙,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进程;通过日常考核、案卷评查、业务督查督导等方式推进基层大队“行政执法系统”数字路政平台及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装备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抓好主题教育成果在实际工作中的转化。突破老经验、老办法解决工作难题的思维模式,把创新和破局作为工作的灵魂;落实问题清单管理机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易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度分析和汲取既往发生事件和受理投诉举报带来的反思和经验。找出个性问题和隐性问题,及时对暴露出的短板进行整改完善,以推动共性问题和显性问题的解决;着力提升普洱支队“12328”服务、网络舆情收集、完善研判和处置机制,在不断规范的过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能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运用多种媒介加大路政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讲好交通执法故事、传播交通执法声音,树立优良执法形象,为交通执法事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五是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以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为抓手,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抓好冬季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今冬明春重要节日、重大时段等安全应急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着力提升普洱支队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

六是树牢执法为民理念,聚焦民生服务保障,持续优化交通执法营商环境。抓好4个治超站点超限运输车辆检测及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两个关键环节,汇集各方力量,以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为主导,强化与交警、州市交通执法等部门联合治超机制。巩固拓展“一路多方”、“一路三方”协作机制。加强涉路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高速公路巡查、服务区监管、路域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联勤联动,不断增强普洱支队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7人。在职实有1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车辆编制43辆,实有车辆4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605,160.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605,160.2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 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425,666.89元、增长1.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25,666.89元、增长1.4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相应增加收入;二是接管普洱市4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治超专项支出增加,相应增加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605,160.29元,其中:本年收入29,605,160.2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05,160.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54,892.27元、增长14.5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相应增加收入;二是接管普洱市4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治超专项支出增加,相应增加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605,160.2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605,160.29元,其中:基本支出24,467,760.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7,497.27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137,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7,400.00元、增长115.86%,主要原因是治超专项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62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49,079.20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784.46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41,698.33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13,229.9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219.76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大病补充等医疗缴费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3,430,876.12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协管人员费用等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62,652.5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总额963,5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5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7,033.10元,较上年减少162,758.84元,下降15.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87,033.10元,较上年减少162,758.84元,下降1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7,033.10元,较上年减少162,758.84元,下降15.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单位有1辆老旧车辆报废,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履职目标和项目特点,2024年按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列举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协管人员专项经费

通过项目的实施,缓解公路里程数日益增加的管理压力,减轻一线执法人员老龄化以及人员缺口问题,保障普洱支队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履行路产路权维护、超限运输治理等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促进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保障辖区内公路的高效、安全、畅通,方便民众快捷出行。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专项经费

通过项目的设施,进一步推进普洱支队“四基四化”建设进程,提升交通运输执法形象;通过保洁、安保、房屋维修等后勤服务保障,加强对本单位办公区域的建设和管理,为单位职工、服务对象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

(三)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管理运维专项资金

通过项目的设施,进一步推进普洱支队固定治超站点建设,保障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转,改善治超站点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治超站所形象,规范超限运输检测行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现象,维护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为交通运输提供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服务好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用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获得的除省本级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级财政拨款收入。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为一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元。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部门资产总额21,201,830.28元,其中,流动资产540,278.39元,固定资产14,228,558.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432,993.5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6,070.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4,568.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49,594.34元,其中出租资产1,954.1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49,594.34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 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