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批复》(云编〔2021〕19号),成立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属三级预算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处级。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公路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涉路违法行为。
2.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3.承担应急保通、运营安全检查及相关服务设施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管理,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5.完成省交通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委办公室、法制科、资财审计科、执法监督科、应急指挥中心。
下设大队11个、超限运输检测站4个,分别是:
1.高速公路一大队
2.思茅大队
3.宁洱大队
4.景东大队
5.景谷大队
6.镇沅大队
7.墨江大队
8.江城大队
9.澜沧大队
10.孟连大队
11.西盟大队
12.江城超限运输检测站
13.宁洱老王寨超限运输检测站
14.思茅超限运输检测站
15.宁洱同心超限运输检测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作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末其他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44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2022年11月调拨至保山支队的小型客车(车牌:云APN109)资产系统未完成划转。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4年,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交通强省建设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普洱支队高质量发展进程不断深化。
1.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1)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以“四基四化”建设为核心,不断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体系的规范化进程。一是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通过多种渠道推进法制教育和综合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二是推进执法形象建设,完成执法人员、执法主体资格等制度公示,规范超限运输检测站的标识标牌和执法设备的更新改造。三是围绕执法工作实际,分类细化、规范执法文书,运用高速公路电子巡查平台、执法终端及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实现对辖区路面情况的精准、及时查处,执法模式不断创新。
(2)执法效能显著提升。一是全年共开展公路路政巡查4291趟次481781.85公里,高速公路网络巡查845次,查处涉路违法行为405起,发生路产损坏赔偿案件283起,追回损失138万余元。二是开展普法宣传251次,出动人员890人次,车次348次,发放宣传材料7564份,制作宣传海报及横幅31幅,播放宣传标语264条。同时,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一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3)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完成市县两级管养共建机制的建立,推进交通执法和公路养护深度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治超、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绿美公路建设、重大节点公路保通、执法信息和数字交换等工作的对接,共同履行公路保护职责,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2.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成效不断提升
(1)超限运输治理力度加大。切实履行治超职能职责,抓好四个超限运输检测站货运车辆检测及高速公路入口称重两个关键环节,以政府为主导,强化职能部门联合治超机制,共出动执法人员10887人次,检测货运车辆82.11万辆,检测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4525辆,监督卸载驳货2.65万吨,有效维护了公路桥梁安全。
(2)路域环境整治成效显著。通过加强涉路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高速公路巡查、服务区监管、路域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联勤联动,增强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的能力。开展专项整治50次,治理公路泼洒污染44处,清除沿线垃圾5处,清理桥下空间43处,清理乱堆乱放171处,查处损坏公路案件26起,清理非交通标志943块,处置摆摊设点及其他违法行为181起。辖区公路通行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3.推进民生实事落实,执法服务持续优化
(1)积极服务重大战略。积极服务“3815”、绿美交通、交通强省强国、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规划。抓好绿美高速公路和绿美服务区两大监督任务,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定期召开定点帮扶联席会议,研究帮扶措施,压实帮扶责任,推动帮扶村各项工作发展。
(2)执法服务持续优化。积极推进说理式执法,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营商环境。共办理“轻微免罚”案件12起,比去年同期提高30%。;完善“12328”服务热线、加强网络舆情收集和分析、完善研判和处置机制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
4.安全态势持续平稳,安全监管扎实有效
(1)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国家安全的安排部署,着力提升国家安全风险研判能力,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保障支队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国家安全形势稳定。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行春运、暑期、汛期等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期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防灾减灾工作的执法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8637844.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37844.39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52908.00元,增长4.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2908.00元,增长4.96%;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无相关变动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新招聘12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8637844.39元。其中:基本支出23502544.39元,占总支出的82.07%;项目支出5135300.00元,占总支出的17.9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48567.73元,增长3.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19492.00元,下降7.91%;项目支出增加3068059.73元,增长148.41%;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相关变动情况。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1.其他人员支出在2024年纳入项目预算,未在基本支出核算统计。2.根据财政通知,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申报基数比2023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1.其他人员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4年纳入项目预算统计,未在基本支出核算统计。2.2024年普洱支队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管理运维项目预算数比上年度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02544.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91766.07元,占基本支出的89.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0778.32元,占基本支出的10.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35300.00元。
1.协管人员专项经费624500.00元,用于支付协管人员工资保险以及劳动派遣服务费。通过招聘使用协管人员来缓解支队公路里程数日益增加的管理压力,减轻一线执法人员老龄化以及人员缺口问题的程度。
2.其他人员支出经费1755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执法辅助人员工资、保险费。保障了支队所管辖交通执法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一线执法人员老化的困难及人员缺口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路政管理工作效率。
3.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管理运维专项经费25299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电子汽车衡检测设备等资产,规范超限运输检测站执法设备的更新改造,提升支队超限运输检测站执法形象和服务水平,维持4个超限运输检测站正常运转。
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专项经费225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运转,规范后勤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效能,促进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保障辖区内公路的安全、畅通,方便民众出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37844.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52908.00元,增长4.96%,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310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完成年初预算的86.7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社保缴费、抚恤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变动、社会保险费缴存系数调整减少,年中进行了清算、调整下达了预算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120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按照实际缴费金额列报。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314670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3%,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协管人员专项经费、其他人员支出经费、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管理运维专项经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专项经费4个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年中进行了清算、调整下达了预算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68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完成年初预算的87.19%。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按照实际缴费金额列报。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7033.10元,决算为887033.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2758.84元,下降15.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7033.10元,决算为887033.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2758.84元,下降15.50%;公务接待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7033.10元,支出决算为887033.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2758.84元,下降15.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7033.10元,决算为887033.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758.84元,下降15.50%;公务接待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24年车辆报废处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2.根据中央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4辆。主要用于日常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资产总额19751359.51元,其中,流动资产150775.88元,固定资产14462605.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37978.3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047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34046.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1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954.18平方米,账面原值3058847.80元,出租土地1100.91平方米,账面原值4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0051.3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3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0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904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
1.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