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省交通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8-27 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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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批复》(云编〔2021〕19号), 成立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主要负责保山辖区内国高、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及三个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超限检测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宣传贯彻公路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涉路违法行为;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承担应急保通、运营安全检查及相关服务设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管理,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完成省交通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委办公室、资财审计科、执法监督科、法制科、应急指挥中心;6个下设机构,分别是:隆阳大队、腾冲大队、龙陵大队、施甸大队、昌宁大队、高速公路一大队。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作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末其他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9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厅党组、省执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保山支队领导带领干部职工以扎实开展紧紧围饶主业主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保山支队树立严格意识、体现责任担当,强化看齐意识、加强统筹安排,坚决贯彻省交通运输厅、省执法局的决策和部署,努力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和公众服务能力,整个支队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工作理念、管理意识和创新意识都发生了变化,为推动执法工作的跨越发展夯实了基础,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如下:

(一)加强执法规范建设,不断增强交通执法治理能力

一是巩固拓展“一路三方”“一路多方”协作机制,着力提升交通执法服务质量。加强公路巡查,强化服务区监管,切实擦亮“暖冬行动”服务品牌,加大路域环境整治,督促“绿美交通”建设,通过交通执法监管,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发挥应有的效能。全支队共开展路政巡查3939次,巡查里程43.26万公里,发现并纠正公路服务设施相关问题903个(处),查处涉路违法案件33件;调查处理路产损坏赔偿案件236起,挽回路产损失1128588.72元。整治未经审批增设平交道口8起、泼洒污染公路166起、设置非公路标志474块、摆摊设点225起、乱堆乱放58起、损坏公路28起、打场晒粮3起、挖掘埋设9起、桥下空间整治35起、损坏公路绿化树木3起、其他违法行为19起;办理省级涉路施工行政许可事项35项,对辖区高速公路涉路施工项目备案135起并进行施工现场监管,对7起施工完毕的涉路施工作业进行现场验收;春运期间向旅客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口罩160多个,矿泉水430瓶,为司乘人员开展春运咨询服务92人次,提供引导和介绍景点服务14次。二是加大治超力度,统筹抓好国省干线超限检测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关键环节,强化联合治超模式。3个超限检测站共检测货运车辆364444辆次,检测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657辆次,监督卸载货物3232.4吨,查处“百吨王”车辆7辆次,交警部门到现场实施处罚41辆次。高速公路查处超限货运车辆12辆次,监督卸载货物吨位共计96.91吨。开展“三类大件”运输许可现场核查35起,对62辆行驶途中的大件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提供服务保障。三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为交通执法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交通执法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传播交通执法声音,争取社会各界对交通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为交通执法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在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中共出动执法宣传人员33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1553份,悬挂布标、横幅66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123人次,制作宣传视频6部,走进公路沿线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8次,音频宣传240余分钟,播放宣传片1次,举办法治讲座2场。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监督。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全过程教育培训,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3月和6月,保山支队分别组织了超限运输治理专项培训和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和案卷评查,对各大队2023年、2024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中评查,紧盯执法流程环节,严把执法案卷质量关;持续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组织开展“大队长接待日”和“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安全生产监管成效明显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交通执法安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保障交通执法安全形势稳定。一年来,组织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二是安全风险化解到位。坚持底线思维、压实责任,紧盯关键,以公路桥隧、严重超限、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为重点,强化大件运输监管,加强违法超限查处,常态化制度化严厉打击“百吨王”,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工作检查,每月开展1次内部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交通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隐患5个。三是安全风险防范到位。经常性开展政策宣讲、图片展览、安全常识教育等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通过新媒介积极参加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避险逃生训练营”等活动,树立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对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点实施动态监测,开展公路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最大限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四是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规范事故信息报送,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畅通。处置公路受灾突发事件12起,上报应急工作专报33份,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及防汛减灾工作培训,参加多部门联动地质灾害及汛期公路抢险保通联合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能力。

(三)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抓实党建工作。顺利完成支队“两委班子”搭建和7个党支部的组建,以高标准、严要求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将“第一议题”作为党委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持续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完善党组织工作标准和流程,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与保山公路局党委联合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暨履职能力培训班2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成效;持续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完善青年理论学习机制,把青年党员、团员凝聚起来、调动起来,积极为交通执法事业贡献力量。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制定并印发《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措施,确保工作落细落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邀请党校老师专题辅导和党委班子成员到挂联党支部开展共学活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授,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充分用好警示教育基地资源,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职工从鲜活案例中受警醒、明底线,进一步绷紧纪法之弦,坚决守好红线底线;持续深化“清廉交通执法”九大专项行动,推进交通执法廉洁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干部清正、执法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四是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加强舆论阵地建设管理。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风险防控等内容纳入党员学习培训,严格落实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严格管理支队微信工作群,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从正面多层次对支队工作及时准确有效的总结并予以宣传。五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筑牢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支队党委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抓牢抓紧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督促党员干部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持续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核算,提高支持保障能力

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省局要求,统一核算,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严格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的核算要求,录入了保山支队2025年新账务数据,认真做好了单位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的核算,使保山支队各项财务系统得以正常运转。同时按照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2025年继续对下属6个大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支持保障能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1504185.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04185.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3256.00元,下降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2266.14元,下降2.37%;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无相关变动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减、车辆使用费的单车预算资金标准下调和当年厉行节约控制费用,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1504185.25元。其中:基本支出17807753.60元,占总支出的82.81%;项目支出3696431.65元,占总支出的17.1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9103.22元,下降4.1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45637.79元,下降7.51%;项目支出增加526534.57元,增长16.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相关变动情况。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减、车辆使用费的单车预算资金标准下调和当年厉行节约控制费用,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管理运维专项资金收入规模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07753.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09393.68元,占基本支出的8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98359.92元,占基本支出的10.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6431.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人员支出经费1404400元,主要用于聘用其他人员劳务费支出。

协管人员专项经费499600元,主要用于聘用协管人员劳务费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

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管理运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508231.65元,主要用于治理超限超载运维支出。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专项经费1372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物业管理费的运行的维修维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04185.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22266.14元,下降2.37%,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194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011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完成年初预算的98.13%,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25308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3%,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90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完成年初预算的93.32%,主要用于单位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3601.01元,决算为7683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002.06元,下降7.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3601.01元,决算为7683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002.06元,下降7.69%;公务接待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3601.01元,支出决算为7683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002.06元,下降7.6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3601.01元,决算为7683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框架协议,节约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4002.06元,下降7.69%;公务接待费,本年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施框架协议,节约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公路巡查、巡逻、公路保通,机构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资产总额5919179.36元,其中,流动资产263790.11元,固定资产4161671.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93718.0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8767.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8094.46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29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20.87元;出租房屋3094.12平方米,账面原值3985384.9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1210.3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0638.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5838.4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1.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3.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4年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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